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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头条 抽打、断肢、剥皮、开水烫…又见兜售虐宠物视频宠物来源让人细思极恐!

时间: 2025-12-06 11:15:16 |   作者: 短指手套

详细介绍

  抽打、断肢、剥皮、开水烫…有人用这些极其残忍的方式虐猫、虐狗、虐仓鼠,并以此为乐。他们完整记录虐杀过程,公然在网络传播。若想进入“虐杀群”,甚至被要求虐杀视频作为“投名状”。惨不忍睹的虐杀动物行为,更成为他们的赚钱工具。有人通过贩卖虐猫视频换了新款苹果手机,更有人提供虐杀动物定制服务,月入数万元。

  记者近日在某社交平台一交流群内卧底发现,群内充斥着各类虐杀宠物的视频,发布者不少,付费观看者更多,其中不乏关于用什么方法、虐杀什么动物等讨论,虐杀宠物俨然成为一条灰色产业链。

  受访有经验的人指出,斩断虐杀宠物灰色产业链需要从法律、教育、监管等多个角度努力。政府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加大执法力度;网络站点平台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内容审核;公众要提高动物保护意识,热情参加监督举报。

  在某社交平台交流群内,记者看到,群里充斥着大量虐杀宠物的血腥视频,小动物们在镜头前遭受着棍棒殴打、火烧、水淹、电击等暴行,一些人以分享虐杀宠物视频为乐。

  通过与群内人员聊天,记者得知,群内大多数动物都来源于一些流浪动物救助站或者从私人手中低价收购的宠物,拍摄虐杀视频的多数为男生,但群成员也有不少女生。

  群管理员录制完虐杀视频后会发布通知,明码标价,每个视频的售价从几元到上百元不等,其中涉及各种鼠的虐杀视频价格相对低,涉及猫狗的虐杀视频价格相对高。一些群友购买这些视频后,会同步发布到群里,群成员全部可以观看,许多群友还会留言“谢谢老板分享”等。

  当有群内成员询问虐杀、毒杀宠物会不会犯法时,群管理员还提供“法律服务”,告诉对方:“用异烟肼是合法的,最害怕用老鼠药或者氰化物之类的剧毒。这样的话,就可能因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而被追责。”

  记者在该群卧底多天,后来因为一爱宠人士举报,该群被平台查封。但在被查封前,群管理员表示,如果该账号被销号,他会再创群聊,且已经再次购买了一批宠物仓鼠“可以慢慢玩”。

  “之前100多只仓鼠花了我1000多元,我又在某网购平台批发了100多只,才几百元,这下能玩个够,不够再订一批应该能玩到过年。”该群管理员发信息说。

  记者了解到,这些虐杀视频已形成从购买宠物到拍摄虐杀视频,再到销售虐杀视频的完整链条。而该群组只是中下游环节,即虐杀行为的实施和拍摄。通过视频能够准确的看出,这些虐杀者在隐蔽的场所对宠物进行残忍折磨,并将虐杀过程拍摄成视频。这些视频成为产业链下游的“商品”。

  在下游,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传播和交易,满足一些心理扭曲者的观看需求。一些小论坛网站甚至专门开设了付费观看虐杀宠物视频的板块,观看者只需支付一定金额,就能观看这些血腥、残忍的内容。

  通过添加多个群聊,记者发现,售卖虐杀宠物视频的群组一般得熟人介绍才能进群。同时也有一些群组会发布一些虐杀宠物的视频,且进群没有门槛,甚至会发布一些爱宠的“视频广告”以吸引爱宠人士进入,而他们的目的很简单:看不惯爱宠人士,故意刺激他们。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小众社交平台、论坛,甚至是即时通信工具的私密群组,成为虐杀宠物视频传播和交易的主要场所。

  这些平台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对用户发布的内容审核形同虚设。发布者利用暗语、加密文件等方式躲避平台检测,将虐杀视频肆意传播。而购买者只需通过简单的转账操作,就能获取这些血腥视频。

  在某论坛内有一个名为“鼠××”的社区,该社区有近6000人关注,帖子高达6.4万。社区内成员自称“老哥”,将虐待宠物鼠的行为称作“吱疗”。经观察,该社区内虐杀宠物鼠的内容主要是发布仓鼠、花枝鼠、豚鼠等宠物鼠各种死后的尸体照片,因属于公共平台,成员往往在虐杀后会将动物尸体进行清洁,文案也会用“睡着了”等字眼模糊虐杀的事实。

  “拍摄这类视频、照片并不为了谋取利益,而是从中获取快感与驯服动物的满足。”有成员这样对记者说。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缑小丰分析,虐杀宠物视频能够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并形成产业链,与网络站点平台的监管不力有很大关系。一些网络站点平台为了追求流量和经济效益,对内容审核不严格,未能及时发现和删除虐杀宠物视频等不良信息,甚至为了吸引用户,对这类视频进行推荐和推广,这无疑为虐杀宠物视频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

  记者采访得知,宠物来源颇多,虐杀者会通过诱捕流浪动物获取宠物,或者通过盗窃或找猫犬贩子交易等非法手段获取宠物,也有从正规宠物市场、养殖场或者私人家庭中购买宠物的。

  周昌(化名)平常喜欢观看此类视频,他告诉记者,街头流浪动物是虐杀视频拍摄者的主要目标之一。他们会在深夜,使用捕兽夹等工具,在流浪动物经常出没的地方进行抓捕。这些流浪动物由于缺乏保护,很容易就落入他们手中。

  “家养宠物也未能幸免。有团伙专门从事偷盗宠物的勾当,他们通过翻墙等手段进入居民家中,将宠物偷走。还有一些人,利用宠物交易市场管理漏洞,从非法渠道低价收购宠物,这些宠物不少也会流向虐杀者。”周昌说。

  据他透露,现在有专门卖“星期猫”“星期狗”的商家,他们将一些生病或者从其他地方低价收购来的猫狗,简单处理后卖给消费者。而那些卖不出去或者被退回的猫狗,往往会被他们处理卖给虐杀者。

  我们梳理发现,对于虐待动物者,目前多是道德谴责及依据行业规范进行惩罚。如山西太原“开水浇猫”事件的施暴者,其就职单位在事件发生后与其解除了劳务关系;山东某高校大学生范某曾用火烧、电击、剥皮等恶劣手段将猫折磨致死,并把整个过程拍摄下来放在网上售卖,被学校予以退学处理。

  近年来,一些地方将“禁止虐待”写进地方性法规,但并未规定具体细则和违规后的处罚方式。如2014年发布的《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规定,动物饲养者应当不遗弃、虐待饲养的动物;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的《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虐待犬只。

  但国家层面尚没有专门的反虐待动物立法。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法教授曹明德认为,其背后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一个积极的推动者。“从立法程序来看,我国目前基本上是以部门立法为主,比如环境保护法由生态环境部牵头推动。而对于小动物来说,谁是它的代言人?推动者缺位,立法进程必然会大受影响。”

  其实,过往已有不少人大代表提出“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推动立法的呼声不断高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钱叶芳就曾在2018年写了《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议案,交给人大代表向上反映。此外,亦有一些城市出台保护动物的条例。

  但是,立法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循序渐进,而非一蹴而就。不过,在系统完整的动物保护法出现之前,反虐待动物真的“无法可依”吗?除了道德谴责,公众真的别无他法吗?

  “每当有虐待动物的事件发生,几乎都会出现全民谴责,然后呼吁出台法律。但必须强调,这反而容易给大众,尤其是虐待动物的群体一种‘我们没有保护动物的法律’的错觉,让虐待动物群体更加肆无忌惮。”钱叶芳表示,其实事实并非如此。虽然国内目前并没有任何一起虐待动物事件受到过刑事处罚,但并不意味着惩治虐杀者,无法可依。

  她表示,目前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确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法律责任也不够严明,但是至少动物、传播虐待动物的暴力信息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有法可依、可处罚。如《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网络表演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文都对动物虐待行为进行了否定,并或轻或重设计了法律责任。

  同时,虐待动物扰乱社会治安、传播虐待动物暴力信息的行为,均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法的相关条文予以禁止。

  “所以其实在当下,与立法一样紧迫的,是执法问题和意识普及问题。”钱叶芳认为,若执法不到位,会间接让公众、虐待动物群体以为虐待动物不会受到惩罚,或者不会受到多严重的惩罚,“我们要意识到,虐待动物有法可依,每个人都可以为反虐待动物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投诉虐待账号,找网信办报案,提供线索等。”

  尽管我国现在并没有专门反对虐待动物的法规,但并不意味着传播此类内容就不存在法律问题。《网络安全法》规定,严禁“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也明确,“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制作、复制、发布。

  因此,对于相关网络站点平台而言,也应该审视自身的责任,加强对此类内容的管理与监督,杜绝部分人员借平台兴风作浪。

  一再出现的虐待动物视频,是提醒也是警示。血腥虐待、虐杀动物,特别是猫狗等伴侣动物内容的传播,是对社会认知和基本公序良俗的挑衅,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及时予以规制。

  长远来看,我国也有必要适当完善相关立法,以保护小动物的生命尊严和动物福利,减少虐杀动物事件的恶劣影响,维护社会环境的风清气正。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