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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联盟(欧盟)概况

时间: 2024-07-11 02:26:06 |   作者: 鞋类

详细介绍

  新闻中心专题出席第十七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并访问欧洲两国栏目条

  “总有一天,到那时,……,所有的欧洲国家,无须丢掉你们各自的特点和闪光的个性,都将紧紧地融合在一个高一级的整体里;到那时,你们将构筑欧洲的友爱关系……”——维克多·雨果

  【欧盟简介】欧洲联盟(简称欧盟,European Union -- EU)是由欧洲共同体 (European communities) 发展而来的,是一个集政治实体和经济实体于一身、在世界上具备极其重大影响的区域一体化组织。1991年12月,欧洲共同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盟正式诞生。

  2003年7月,欧盟制宪筹备委员会全员会议就欧盟的盟旗、盟歌、铭言与庆典日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根据宪法草案:欧盟的盟旗仍为现行的蓝底和12颗黄星图案,盟歌为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中的《欢乐颂》,铭言为“多元一体”,5月9日为“欧洲日”。

  欧盟的会旗:1986年5月29日正式悬挂,会旗为天兰色底,上面有12颗金黄色的星,表示欧洲联盟12个成员国。制作会旗的目的是表示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欧洲,增强人们对欧洲联盟和欧洲同一性的印象。

  欧盟的会徽:1988年1月开始使用,会徽的底呈兰色,上面12颗星围成一个圆圈,象征着欧共体12个成员国,圆圈中间为各成员国国名。

  欧盟的统一货币:欧元 (euro),1999年1月1日正式启用。除英国、希腊、瑞典和丹麦外的11个国家于1998年首批成为欧元国,这些国家的货币政策从此统一交由设在德国法兰克福的欧洲中央银行负责。2002年1月1日零时,欧元正式流通。截至2015年1月1日,欧元区成员国有19个。

  欧盟的主要出版物:《欧洲联盟公报》、《欧洲联盟月报》、《欧洲文献》、《欧洲新闻—对外关系》和《欧洲经济》等。

  1957年3月25日,欧洲六国领导人在意大利首都罗马市政大楼签署了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罗马条约》。

  【成立过程】1946年9月,英国首相丘吉尔曾提议建立 “欧洲合众国”。1950年5月9日,当时的法国外长罗贝尔·舒曼(1886年-1963年)代表法国政府提出建立欧洲煤钢联营。这个倡议得到了法、德、意、荷、比、卢6国的响应。1951年4月18日,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巴黎签订了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又称《巴黎条约》)。1952年7月25日,欧洲煤钢共同体正式成立。1957年3月25日,这六个国家在罗马签订了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正式组建。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的《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三个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但三个组织仍各自存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布鲁塞尔条约》于1967年7月1日生效,欧洲共同体正式成立。

  【欧盟成员】共28个成员国。1973年后,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西班牙和葡萄牙先后加入欧共体,成员国扩大到12个。欧共体12国间建立起了关税同盟,统一了外贸政策和农业政策,创立了欧洲货币体系,并建立了统一预算和政治合作制度,慢慢地发展成为欧洲国家经济、政治利益的代言人。 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以建立欧洲经济货币联盟和欧洲政治联盟为目标的《欧洲联盟条约》,亦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欧共体更名为欧盟。这标志着欧共体从经济实体向经济政治实体过渡。

  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会议决定邀请塞浦路斯、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伐克和斯洛文尼亚10个中东欧国家入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上述10国正式签署入盟协议。2004年5月1日,这10个国家正式成为欧盟的成员国。这是欧盟历史上顶级规模的一次扩大。2013年7月1日,克罗地亚正式成为欧盟的第28个成员国。是继斯洛文尼亚之后,第二个加入欧盟的曾属于前南斯拉夫的国家。

  塞尔维亚于2009年12月提出加入欧盟申请,2014年1月首次开始加入欧盟谈判,该国希望于2020年前加入欧盟。

  2014年6月27,欧盟在布鲁塞尔举行的欧盟夏季峰会上与格鲁吉亚和摩尔多瓦正式签署联系国协定,并与乌克兰签署了联系国协定的剩余部分。9月16日,欧洲议会全员会议批准了欧盟与乌克兰联系国协定。乌克兰拟2020年“入欧”。

  【组织机构】欧洲理事会 (European Council):即欧盟首脑会议,是欧盟的最高决策机构。它由欧盟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及欧盟委员会主席组成,理事会主席由各成员国轮流担任,任期半年。顺序基本按本国文字书写的国名字母排列。欧盟首脑会议主要负责制订“总的政治指导原则”,其决策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

  自1975年起,欧盟首脑会议每半年举行一次正式会议,必要时举行特别会议。目前,欧盟首脑会议为每半年举行2次。

  2009年11月19日,比利时首相赫尔曼·范龙佩(左)和欧盟贸易委员凯瑟琳·阿什顿分别当选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和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后出席新闻发布会。

  轮值主席国:现任欧盟轮值主席国为拉脱维亚。2015年1月1日正式担任,任期6个月。这是拉脱维亚2004年入盟以来首次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

  常任主席:2009年11月19日,赫尔曼·范龙佩(比利时前首相)当选首位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

  现任欧洲理事会主席唐纳德·图斯克,2014年12月正式就任欧洲理事会主席,继比利时的范龙佩之后成为历史上第二位“欧盟总统”。

  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费代丽卡·莫盖里尼(女),2014年8月任职。莫盖里尼已婚育有两个女儿,能讲一口流利的英语和法语,通晓西班牙语。

  欧洲理事会常任主席和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是按照2009年11月3日通过的《里斯本条约》设立的。根据职务特点和内容,这两个职务还被形象地称为“欧盟总统”和“欧盟外长”。

  欧洲理事会主席职责包括主持欧盟理事会,以及在欧盟成员国之间进行协调以促成共识。按照欧盟条约,欧洲理事会主席经欧盟首脑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半,可连任一次。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负责欧盟外交事务及政策。这一职位由欧洲理事会任命,并得到欧盟委员会主席同意,任期为5年。

  欧盟理事会(Council of European Union):即欧盟各国部长理事会,是欧盟的决策机构,由欧盟首脑会议和部长理事会组成。理事会实行轮值主席国制:每个国家任期半年。对外实行“三驾马车”代表制,由现任主席国、下任主席国以及欧盟机构代表组成。

  欧盟首脑会议是欧盟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确定大政方针。由成员国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组成,每任主席国期间举行一次首脑会议,并视情召开一次特别首脑会议。欧盟部长理事会负责日常决策并拥有欧盟立法权。由成员国外长或专业部长组成。其中外长理事会称为“总务理事会”,处理对外关系和总体政策,每月召开一次会议。

  理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包括:常驻代表团委员会,由各成员国驻欧盟的使团长和副使团长组成,每周举行例会;政治和安全委员会,是处理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事务的“轴心”,由各成员国驻欧盟代表(大使衔)、欧盟委员会代表和理事会秘书长的代表组成,实行轮值主席制,对外实行“三驾马车”代表制;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下辖秘书长私人办公室、一个法律处和八个总司。

  其他新一届欧盟委员会委员在布鲁塞尔的欧盟经贸外交大厦合影。新一届欧盟委员会成员由来自不同成员国的25名代表组成。

  欧盟委员会(Commission of European Union):是欧盟的执行机构,负责起草欧盟法规,实施欧盟条约、法规和理事会决定、向理事会提出立法动议并监督其执行情况。代表欧盟负责对外联系及经贸谈判,对外派驻使团。实行集体领导和多数表决制。

  委员会由1位主席(容克)、5位副主席,27位委员组成。欧盟现行的《尼斯条约》规定,欧盟委员会主席一职需要由欧盟27个成员国最高元首组成的理事会提出一个候选人,之后由欧洲议会批准通过。欧委会主席一职每届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

  委员由成员国政府推荐,并征得欧洲议会同意,任期5年。委员会下设37个总司或专门的服务处。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法律大街200号一座十字形的大厦内。

  现任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卢森堡前首相),2014年6月正式提名,7月当选。11月1日将正式接替巴罗佐,任期5年。这是欧盟历史上第一次由欧洲议会投票通过欧盟委员会主席人选。

  根据欧盟2009年通过的《里斯本条约》,欧盟委员会主席人选不仅需要欧盟理事会提名,而且必须得到欧洲议会751名议员中至少376名议员的赞成。

  欧洲议会 (European Parliament):成立于1958年,是欧盟的立法、监督和咨询机构,其地位和作用及参与决策的权力正在慢慢地扩大。议会大厦设在法国斯特拉斯堡,议会秘书处设在卢森堡;自1979年起,欧洲议会议员由成员国直接普选产生,任期5年。现任议长是舒尔茨(来自德国),2012年1月当选。任期两年半。

  2014年6月25日,新一届欧洲议会将由人民党和社会党两大党团共同主导。两大党团决定,在未来的5年中,新一届欧洲议会仍将保持轮流执政的传统,由社会党人和人民党人先后担任欧洲议会议长一职,时长分别为两年半。新当选的人民党党团主席:曼弗雷德·韦伯;社会党党团主席:马丁·舒尔茨。

  外交署:2010年7月8日,欧洲议会全员会议通过了欧盟“外交署”筹组方案,明确了其组织架构、编制、预算等方面的规定,从而为这一新设机构的正式组建和运作铺平了道路。7月26日,欧盟外交理事会会议正式通过了有关“外交署”筹组及其架构和职能的决定,标志着这一新的外交机构真正开始组建。12月1日,欧盟“外交署”真正开始运行。

  根据2009年12月1日生效的《里斯本条约》,欧盟须把原来分属于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的外交权力合二为一,组建成单一的外交部门,直接服务于欧盟的共同外交政策。

  筹组中的“外交署”作为欧盟层面单一的处理日常对外事务的部门,旨在促进欧盟共同外交政策的具体落实,帮助欧盟理事会、欧盟委员会及其成员国在共同外交政策实施方面做协调,以提高共同外交政策的决策和执行效率。

  欧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是欧盟的仲裁机构,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执行欧盟条约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发生的各种争执。现有15名法官和9名检察官,由成员国政府共同任命。

  欧洲审计院 (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负责欧盟的审计和财政管理。审计院1977年成立,由12人组成。

  成员:德国 荷兰 比利时 卢森堡 法国 意大利 丹麦 英国 爱尔兰 希腊 西班牙 葡萄牙 瑞典 芬兰 奥地利 塞浦路斯 爱沙尼亚 拉脱维亚 立陶宛 波兰 捷克 斯洛伐克 匈牙利 马耳他 斯洛文尼亚 罗马尼亚 保加利亚 克罗地亚

  今年11月1日是《欧洲联盟条约》(又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生效20周年纪念日。克罗地亚今年7月刚刚加入欧盟,对于萨格勒布大学学生马克·卡恩奇耶尼来说,这似乎预示着新希望和机会。

  欧洲债务状况近期表现日益好转。重债国中,葡萄牙维持在4%以下;希腊10年期国债收益率在6%,为4年来最低水平,且今年已下跌约250个基点,在全球国债收益率跌幅中居前。外界认为,欧元区多数国家的经济发展形势出现好转、重债国“回归”可能是欧洲走出债务危机的开端。